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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6—2017学年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的通知
2017-05-16 11:47 李浩    (点击: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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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工会:

2016—2017学年,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我校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,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。在教学、管理、服务岗位上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、师德优良、乐于奉献的先进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学习榜样,推进工作,按照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党字〔2011〕190号),面向全校教职工开展“三育人”(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)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教书育人”先进个人条件

1.思想政治方面: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、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表率。

2.教学科研方面:把主要精力放在校内教学上,认真备课、讲课,注重知识更新,辅导学生耐心,教学效果优良,无随意调停课及其他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。重视科研工作,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
3.师德师风方面: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,教书育人,教学相长,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培养学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。

4.遵纪守法方面:遵纪守法,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文明诚信。

(二)“管理育人”先进个人条件

1.思想政治方面: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践行焦裕禄精神,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、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表率。

2.管理工作方面:努力学习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,遇事不推诿扯皮,敬业精神强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量,能积极主动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在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
3.民主作风方面:作风民主,实事求是,认真听取群众意见,平易近人,及时将群众意见和建议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。谦虚谨慎,团结协作。

4.遵纪守法方面:遵纪守法,勤政廉洁,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。热爱学校、关心集体、文明诚信。

(三)“服务育人”先进个人条件

1.思想政治方面: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生服务的思想,识大体顾大局,服务意识强。

2.业务技能方面:自觉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工作技能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。胜任本职工作,工作效率高。在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
3.职业道德方面:爱岗敬业,任劳任怨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。公私分明,爱护公共财物。服务态度端正,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服务,师生满意度高。

4.遵纪守法方面:遵纪守法,秉公办事,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团结同志,文明诚信,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组织的活动。

经过艺术系分工会评选,李磊、李浩两位老师被评为艺术系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上报校工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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